漁業署攜手漁民、娛樂漁船標識放流抱卵母蟹
2023-08-01
漁業署攜手漁民、娛樂漁船標識放流抱卵母蟹
漁業署及台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邀請名隆號.海上觀光娛樂船隊參與標識放流抱卵母蟹野放活動。
農委會「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規定,每年8/1~12/31禁止漁船捕撈及販售抱卵母蟹。
有鑑於漁民在7/31捕獲的抱卵母蟹回港後隔日將無法販售,漁業署規劃於當天在新北市野柳漁港、富基漁港及澎湖區漁會魚市場等三處地點辦理「112年試辦抱卵母蟹培育、放流暨科學研究」活動,透過漁民提供抱卵母蟹,以T字形標籤標識,並於8 /1在適當地點進行放流,期盼藉由標識再捕獲資訊的蒐集,暸解蟳蟹漁業資源洄游動態。
漁業署提到,本次為首次產、官、學建立抱卵母蟹標識放流科學研究合作機制,透過相關數據的蒐集結合漁船作業動態,未來可望更進一步解析臺灣周邊海域蟳蟹類資源洄游遷徙及成長等生物學特性,作為管理規範檢討修正的重要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