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修正的「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標準」上路囉!
2023-07-11
因應漁港多元化利用,且可以停泊不同種類船舶,管理收費類目也需要進行相關增列,以利各漁港主管機關收費遵循標準,並將原標準中相關船舶用詞與船舶法統一,相關修正重點看過來~
未領有效漁業證照者之本國籍漁船,都會開始收費囉!
船隻停泊在專用區域碼頭,以及只停泊在水域的話,因較少使用服務設施,所以減收部分漁港管理費用。
遊艇、小船都改成以長度收費喔!
詳細收費類目請參考圖卡,以及公告之標準!!
資料來源:2023-07-11 09:09 農業部漁業署FB粉絲專頁